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工程款纠纷
- 关注:2.34W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gongcheng/gongchengkuan/dve4r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