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电报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关注:3.17K次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标签: 隐匿 处罚 刑事辩护 电报 刑事犯罪辩护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bianhu/fanzuijieda/175d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