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承接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 关注:1.56W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再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之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债权债务承接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cn/zhaiwu/zhaiquanjieda/oylrw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