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是否有产假 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关注:8.17K次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标签: 劳动保障 产假 二胎 劳动纠纷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cn/laodongjieda/baozhangjieda/1ny0l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