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的有效期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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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担保法未就权利质押有效期作出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一条 权利质押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规定。
因此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四条规定作出判定,权利质押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随债权消灭而消灭。由此可见,质押的期限一直到主债权消失为止。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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