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临时股东会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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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会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大会,这两者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是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三、监事会四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东。
四、董事会。
五、监事会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
第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中,一二是股份公司独有的,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中间是会是必设机构,因此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中没有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这一点。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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