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代理词二次起诉 法律 关注:1.42W次 二次起诉离婚案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起诉 案件 代理词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cn/guwen/falv/y15p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