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保死亡抚恤金 法律 关注:2.38W次 社保抚恤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标签: 广东 劳动纠纷 社保 抚恤金 劳动保障 死亡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cn/guwen/falv/pglkn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