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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的例外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的例外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的例外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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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17条的例外

提问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条规定很明确,一、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可以为委托人也可以为受托人或者二者共有;二、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事实上,如题“著作权法17条的例外”,一般是没有签订委托合同为例外,即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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