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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1、发生在医患之间。医是指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患主要是指病人,有时也包括病人家属。

2、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病人的生命权或健康权受到了侵害。

3、医患对产生的危害和不良后果及产生的原因或如何处理出现了分歧。

二、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主要是认定标准不一样,医疗事故是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受损。

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

2、医疗服务中存在瑕疵引发的纠纷

3、患者对医疗行为的误解引发的纠纷

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跟医疗事故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发生在医患之间,但也不是所有医疗事故都不能妥善处置,类似于患者及其家属,还有院方,对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相应的处置方案都能协商一致,也就不存在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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