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行政解答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

检察院进行侦查监督的工作范围有哪些

检察院进行侦查监督的工作范围有哪些

侦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非法拘捕、错捕或漏捕人犯的情况;
(二)在立案、侦查、预审、勘验、搜查、扣押、鉴定中,有无违法行为
(三)在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等情况。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
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进行侦查监督的工作范围有哪些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zhengjieda/susonglvshi/e9ox7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