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行政解答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后如何开始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后如何开始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后如何开始
律师解析: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zhengjieda/susonglvshi/0we7p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