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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三年。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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