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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贴的罚单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不该贴的罚单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一、不该贴的罚单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不该贴的罚单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限,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第二日起计算,申请时限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终止之日。

2、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一)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复议机构接待人员当场记录。

(二)申请人对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四)申请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代理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有关身份证明。

二、行政复议的结果有哪些?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交管部门在罚单当中一般都写清楚了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但部分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如果违规滥用职权,比如对同一辆机动车,因同一违法行为反复贴罚单的话,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当事人可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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