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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取缔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无证经营的小店。一旦发现没有营业执照,行政人员会取缔其店铺。很多人疑问取缔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答案也是众说纷纭。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了相关资料,从法律依据方面为大家带来这一疑问的解释,供大家参考!

取缔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取缔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1、我国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对此,目前没有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依照行政法理通说,行政处罚是一种对违法行为制裁的行政行为。依此观点,取缔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从行政处罚的分类上,取缔可以归入“剥夺权利”的行为罚。依此看来,取缔从法理上属于行政处罚似无疑问。

2、关于取缔的规定,在我国法律规范中多有出现。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印刷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由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取缔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在法律规定中的条款中,明确指定行政处罚种类包括其他行政处罚。按照此法条,取缔可以被归纳到剥夺商家经营权的行为处罚,从这一点上看,取缔是符合行政处罚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防止类似情形的出现,经营商铺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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