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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被害人一般需要到庭吗?

公诉案被害人一般需要到庭吗?

公诉案被害人一般需要到庭吗?
律师解析:一、公诉案件开庭需要被害人到场吗
公诉案件的具体程序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所规定,被害人可以不出庭,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刑事案件的原告人是检察院。只有检察院有权力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已经起诉的有权力决定是否撤诉,对法院判决不服有权力决定是否上诉。
二、刑事公诉案件开庭后什么时候宣判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事公诉案件在开庭审理后具体的宣判时间,往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调查、掌握到的证据等等来看,宣判时间是不定的。
三、公诉案件到开庭需要那些流程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开庭流程为:开庭,庭审是法庭审判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质性审判作程序性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法庭辩论,庭审辩论是在审判长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的指控和辩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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