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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不公开情况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不公开情况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不公开情况有哪些

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可能也知道,我国的刑事案件在审判的时候,有些案件可以进行公开审判,但是有些案件就是法院不公开的,面向社会和媒体是不允许进行采访和拍摄的,但是针对不公关的案件,在刑诉法中也有这规定。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刑事诉讼法不公开情况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不公开情况有哪些?

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未成年人是否公开审理的年龄依据是根据审理时的年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第十一条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因此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是按照开庭审理时的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区分的。举例,某人犯罪时16岁,开庭审理时18岁,那么就应该公开审理。

二、刑事诉讼法上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二百七十四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三、《民事诉讼法》(修正)上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四、行政诉讼法上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针对有国家秘密的案件,有个人隐私的案件和未成年人的案件,以及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这些都是不允许进行公开审判的。我国刑诉法中对于不予公开审判的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利益。

标签: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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