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

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主体有哪些?

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主体有哪些?

一、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主体有哪些?

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主体有哪些?

有权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

公检法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具有哪些特点?

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

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所以强制措施同刑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

5.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出现因为滥用强制措施而产生的侵犯人权的负面效应。

6.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措施应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法院的强制执行判决一般是有期限的,在到期之后当事人主体以及与当事人在本案中有直接利害的关联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和申请解除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届满,一般向公检法机关申请解除强制执行,都会得到批准的回复的,申请解除后等待结果就好了。

标签: 强制措施 主体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xingshisusong/8wpl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