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

公安机关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

公安机关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应予以立案: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公安机关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xingshilian/8g5kw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