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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负责人辩护要点有哪些?

非法集资负责人辩护要点有哪些?

一、非法集资负责人辩护要点有哪些?

非法集资负责人辩护要点有哪些?

1、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共同犯罪)的意义在于单位犯罪只处罚单位、单位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对于普通员工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因为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而个人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因此,如果被认定为共同犯罪,那么所有参与工作的工作人员都有可能作为共犯来处理。

2、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如前文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刑期差距巨大,当事人有可能因为不同的定性而多坐十年牢或者少坐十年牢。那么同样是以高额利息做诱饵吸收巨额公众存款,而无法兑付。集资诈骗相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犯罪构成上增加了两个要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及“使用诈骗方法”。

3、区分主从犯

非法集资犯罪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涉及人员广,公司一旦暴雷,上到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下到普通业务员、后勤人员,都可能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而很多员工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集资款去向也处于不了解或者没有权限知晓或者被实际控制人所蒙骗的状态,很多案子实际控制人捐款跑路,留下员工来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对于公司员工要区分他们的职务、在非法集资中的参与程度,作用大小来区分主从犯制定不同的辩护方案。

二、非法集资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综上所述,非法集资犯罪近年来呈现多发趋势,尤其在网络借贷平台中。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或者参与人数多的,会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负责人逮捕后,其可以通过律师为自己辩护。作为代理律师,应该从具体构成犯罪的罪名方面辩护,毕竟涉及不同的罪名量刑结果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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