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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介绍卖淫罪辩护词范例是什么?

组织介绍卖淫罪辩护词范例是什么?

组织介绍卖淫罪辩护词范例是什么?

我国,会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而选择了违法犯罪行为,比如说组织介绍卖淫,但是这是要受到刑法制裁的,我国刑法中是有专门的组织介绍卖淫罪的。但是,即使是这样,犯罪的一方也是有权利聘请律师进行辩护的,而律师就会提出组织介绍卖淫罪辩护词。

满某某介绍卖淫一案辩护词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满某某家属的委托,并经满某某本人的同意,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认真查阅了本案卷宗、会见询问被告人并进行了相关调查了解工作,对本案事实有了比较系统全面的了解。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满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辩护人没有异议,现仅就其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及本案如何处理问题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量刑时参考:

一、被告人满某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不认定为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介绍卖淫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得出介绍人(即被告人)必须明确向嫖客表明嫖娼的意思表示,表现为故意介绍卖淫的行为。主管应当是故意的,而本案中,被告人介绍客人去会所消费,会所内消费项目有多项,有餐饮、茶馆、客房多项,不仅单纯卖淫。被介绍的客人在会所内从事嫖娼行为,不能都记在介绍人的头上。现在嫖客未到案,无从知晓被告人当初是怎么样介绍消费项目的。据被告人自己讲,之所以该会所要靠外人介绍客人前来消费,是因为会所属无照经营,不能挂牌公开揽客。被告人自述当初介绍客人去会所消费时候,就和人推荐说“我知道个地方挺好、环境不错、吃喝玩乐啥都有”而已。

被告人应朋友王某的请求,在王某说让给介绍客人,有提成的时候,满某碍于朋友面子,又有占小便宜的心理,介绍了客人去消费,因被告人本身并不在该会馆工作,根本不可能知道客人到了会馆具体消费了哪些项目,只是将普通消费标准告诉了客人,至于具体客人是否去了会所,什么时候去,和谁一起去,去了以后都做了什么,并不知晓,也没有人向被告人细说呀。被告人因为介绍客人,共计收取了消费提成才800元。从犯罪的行为性质、情节及获利数额及社会危害性来说,都显著轻微。

二、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介绍的客人从事了嫖娼行为。

1、本案中,被告人根本不是该会所的员工,不在这里工作,不在这里按月拿工资。被告人介绍的客人具体有没有到会所、哪个到了会所均未查清,也无法查证,仅凭会所员工供述被告人系带客经理,曾经介绍过客人到会所消费,但具体消费项目是否包括嫖娼项目,无充分证据证实,单凭员工一方供述不足以认定本案事实,不能形成证据链,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属无罪。

2、被告人满某某有自己的工作单位,没有在涉案会所工作,没有参与安排客人卖淫,也不知道具体有多少卖淫女、卖淫女都有哪些人,被告人至今都不知道。被告人只是出于朋友关系帮忙介绍客人到涉案会所,至于最后生意是否谈成,是否卖淫,如何卖淫,客人和哪个卖淫女进行了性交易等等,满某某一概不知。在本案中,如果被告人构成犯罪,满某某也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被告人满某某本身无意触犯法律,只是因为他缺少文化知识,法律意识淡薄,加上被其他主犯挑唆诱导,才无意中走上了触犯法律的道路。

三、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在被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抓获后,被告人满某某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前后供述稳定,认罪态度极好。被告满某某是一直怀着赎罪的心态详细、如实供述自己的所做作为,从无隐瞒、捏造等他推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被告在公安机关以后几次的讯问中的供述基本相同,连细节和人物关系也陈述的前后一致。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之规定,辩护人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除了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被告人还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悔恨不已,与此同时,被告人满某某及其家属愿意主动接受罚金刑,愿意以此方式来主动接受惩罚,以表明自己的悔罪的诚恳态度。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第七款: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可以从轻处罚10%。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在20%以内按比例轻处。被告真诚悔罪,愿意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法庭应该在量刑上予以充分的积极考虑。

四、被告人满某某系初犯,不具有不得使用缓刑的禁止性条件。

五、对被告人满某某从轻处罚不仅挽救其本人,更是可以挽救了整个家庭。

满某某家庭贫寒,父亲早亡,家里仅剩下满某的母亲及八十多岁的爷爷奶奶,经济条件极差,老家里缺少男性劳动力,事情发生后,其母亲天天以泪洗面,家庭濒临绝境。因此,如果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可是帮助整个家庭获得新生, 恳请人民法院考虑被告人的母亲和家庭情况,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虽然满某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但看守所长达七个多月的羁押生活已充分达到惩罚被告的目的,使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被告人满某某也多次向辩护人及家人表达他的悔过、后悔之情,也保证今后绝不会再做出任何触犯法律的事情。惩罚有一定的度,所谓过犹不及。适度的惩罚,能教育挽救被告人改过自新;过度的惩罚极有可能使得被告人彻底灰心失望,从此破罐子破摔。

综上所述,根据满某某的犯罪行为以及犯罪后的表现,鉴于满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且介绍卖淫次数较少,故辩护人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满某某减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使其能够早日回家,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给予采纳。谢谢!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辩护人:x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2014年12月31日

这是一篇组织介绍卖淫罪辩护词范例,大家也可以了解一下。即使是确实犯有罪过的犯罪人员,也会有合法的权益存在,法律是维护公平的,所以这就需要为被告人提供一位律师进行辩护,就其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和维护。而律师进行辩护的时候,就会用到辩护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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