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金融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运动过程,各种机构和人员参与其间,因此必须形成一定的法律秩序,否则,混乱不堪的金融活动就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金融活动都是通过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来进行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担负着筹集融通资金、引导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调节社会总需求等重任,是联结国民经济的纽带,必须掌握在国家的宏观控制下。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银行法规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有关分行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始得营业。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业或者经营金融业务,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设立金融机构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而且是必须要经过央行的批准,依法办理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就设立金融机构,对这种违法行为不是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最重会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xingshifanzui/1pr7p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