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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犯的归类有什么解释?

行为犯的归类有什么解释?

一、行为犯的归类有什么解释?

行为犯的归类有什么解释?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刑法中行为犯的罪名非常多。包括破坏军婚罪、妨害作证罪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的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有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零六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什么是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

在行为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这种程度的,不构成犯罪既遂。如脱逃罪以行为人达到脱离监禁羁押的状态和程度为犯罪既遂的标志,偷越国(边)境罪以行为人达到越过边境线的程度为犯罪既遂的标志。

行为犯是以完成危害行为作为犯罪的客观要件,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就构成行为犯。行为犯的既遂,不要求是否造成犯罪结果,只要是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就作为行为犯既遂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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