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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熟人诈骗罪如何立案?

遇到熟人诈骗罪如何立案?

遇到熟人诈骗罪如何立案?

一、遇到熟人诈骗罪如何立案?

熟人诈骗立案标准是,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受害者可以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诈骗案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报案人可以直接拨打各市公安局报警电话,也可以直接到各市、县公安局、刑警支队、刑警大队、辖区刑警中队或附近派出所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诈骗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以欺骗的方法骗回他人久借不还的欠款的,不构成本罪。无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他人所有,或者转归集体非法占有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只要是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诈骗罪的主体,不是说熟人实施诈骗行为,就不需要受到追究,即使是熟人作案,此时也要按照一般的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也就是说,受害人同样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也会立案侦查。

标签: 熟人 诈骗罪 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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