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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人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行贿人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行贿人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行贿人犯有数罪、在一定的期限实施的犯罪事实、执行并罚原则和计算方法等,对于行贿人在行贿的犯罪事实认定后,还存在其它的犯罪事实的,是可以进行数罪并罚处理的。
《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行贿人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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