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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限制减刑是在日常生活中听到比较少的一个词,许多人也不明白限制减刑是什么,和要想限制减刑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接下来这篇文章将会介绍一些关于限制减刑的法律知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对于被处以死刑缓刑的罪犯、故意杀人、抢劫、爆炸等等有暴力性犯罪的并且正处于死刑缓刑的,法院可以根据其犯罪情节的大小和结果的严重性来做出限制减刑的决定。

2、限制减刑也就是对罪犯实际刑期或者最少的服刑时间的规定,例如在被判决缓刑的,缓刑期满后被判为无期徒刑的,则其最少的服刑时间不能低于二十五年;如果在缓刑期满后被判为有期徒刑的,则其最少的服刑时间不能低于二十年。换句话来说,被限制减刑的罪犯最少也要服二十年的刑。

3、如果罪犯对限制减刑的决定由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罪犯的亲属在经过罪犯的同意之后也可以提出上诉;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之后认为罪犯原来判的死刑缓刑没有问题,觉得不应该限制减刑,则应当撤销限制减刑。

4、对于处以死刑缓期执行,单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觉得原判决没有问题的,则不能改判,如果认为确实是要限制减刑的,则应当在二审的判决生效之后重新审判。

限制减刑主要适用于那些被判处了死刑缓刑的罪犯,在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有必要限制减刑的。被判限制减刑的罪犯最少的服刑期是二十年,如果对于限制减刑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标签: 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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