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如何规定?
- 死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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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是这样规定的: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需要由高级人民法院予以核准。
2、高级人民法院对于需要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报请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一案一报。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报送全案的诉讼案卷和证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需要由高级人民法院予以核准。
2、高级人民法院对于需要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报请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一案一报。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报送全案的诉讼案卷和证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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