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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案子一般不了了之的有吗?

取保候审的案子一般不了了之的有吗?

一、取保候审的案子一般不了了之的有吗?

取保候审的案子一般不了了之的有吗?

不可能不了了之的。

1.只是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如果判处了实刑要收监的,适用缓刑不收监,取保候审并不是意味着案件结束了,而是最长在一年时间内警方仍然要对案件进行侦查和收集新的证据,只是刑事拘留到期后(37天最长)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所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了,其实对案件而言嫌疑人在看守所和在家里意义没有什么区别的,只是自己要稍微自由点。

2.取保候审后能否留案底取决于是否判刑,而与取保候审是否到期没有直接关系。对出国没影响,对以后也没有影响。

3.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

二、申请取保候审会不了了之吗?

不可能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三、一般关押37天后取保候审问题大吗?

法律上没有限制取保的阶段,但是必须符合条件。

1.法律上并没有限制取保的阶段,但必须符合取保条件 。因此 ,可由本人或者家属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由办案机关审查确定 。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四、取保候审法定情形是怎样的?

对于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的,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对于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并且采用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危害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无法自理,需要他人照顾的话也是可以申请的,但是7天之内会给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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