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

不批准逮捕能否变更强制措施

不批准逮捕能否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不批准逮捕能否变更强制措施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qiangzhicuoshi/8r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