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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追诉的时效

强奸罪追诉的时效

强奸罪追诉的时效一般为10年。《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5、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追诉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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