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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庭前准备工作

民事诉讼庭前准备工作

民事诉讼庭前准备工作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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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1、证据的初步审查和整理



    2、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



    承办律师应收集并全面运用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防止在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引用失效或法律效力较低的相关法律条款而导致败诉,确保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准确无误。



    3、起草诉状



    起草诉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被告的主体的身份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2)确定诉讼请求事项;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



    (4)确定原告方依据民事法律关系已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及证据;



    4、起草答辩状



    起草答辩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原告的主体身份是否符合诉讼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是否为适格的被告主体,并提供相关证据;



    (2)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概括性的意见;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是否与原告的诉求理由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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