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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追加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追加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追加诉讼请求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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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

你好,上诉到二审法院一般不能再追加上诉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在二审审理中,上诉人不能再追加上诉请求。
  如果该需要追加请求属于一审未处理的,则上诉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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