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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需要满足几个要素

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需要满足几个要素

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需要满足几个要素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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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四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有关国家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在利用电子信息传输的通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是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是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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