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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治安案件如何撤案?

殴打他人治安案件如何撤案?

一、殴打他人治安案件如何撤案?

殴打他人治安案件如何撤案?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是不能要求撤案的,但轻伤可以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后行为人不再承担刑事责任。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二、殴打他人警察怎么处理?

第一步:

公安机关接警后,会迅速出警;

第二步:

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置:

继续打架斗殴的,且现有警力无法处置的,立即呼叫支援,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口头警告、徒手制止、使用警械制止,符合条件的,可以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要做好取证工作。制止后,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不能调解的带至公安机关处理(有伤者的,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救治)。

已经结束的,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不能调解的带至公安机关处理(有伤者的,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救治)。

第三步:

不能当场调解或构成犯罪的,依法取证,进行处罚。

三、殴打他人怎么处罚?

殴打他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殴打他人的,或者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经过调查没有发现犯罪事实的,可以撤案,存在打架斗殴的行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公安机关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警察可以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制止打架斗殴的行为,如果受害者受伤,要将其送到医院,并进行调解,争取双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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