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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遭受网暴致死判不判刑

因为遭受网暴致死判不判刑

一、因为遭受网暴致死判不判刑?

因为遭受网暴致死判不判刑

目前还没有关于网络暴力的相关刑事立法。因网络暴力致死的受害者家属无法要求施暴者承担刑事责任。

受害人家属可以带着受到网络暴力伤害的证据,去公安部门报案,按诽谤罪处理。受害者可以带着证据去法院起诉网络暴力的施暴者,要求得到民事赔偿。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网络侵权行为有哪些?

1、网络名誉侵权。网络名誉侵权可以分成两类:

一是通过语言、文字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导致他们社会评价下降的行为;

二是诽谤,即通过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或者是揭人隐私、贬低他人人格,导致他人社会评价下降的行为。

2、网络侵权盗版。网络侵权盗版是依托网络环境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各种网络侵权盗版现象层出不穷。当前网络已经成为盗版网络音像产品、网络游戏产品进入中国文化市场的重要渠道。一些不法分子还私自架设服务器,外挂软件程序,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经营。

3、博客侵权。博客侵权是一种现代的、新类型的侵权行为,就是在博客这一网络空间采用写博客日志的方式对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侵害的行为。

互联网的出现本来是为了方便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的,但是有些人却把它当成泄愤或者诋毁别人的场地,其实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在遭遇到网络暴力的时候,被侵害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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