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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2)其他障碍: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②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二、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1、以欺诈、胁迫手段进行的民事行为,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18周岁以上。我国《民法总则》规定,18周岁是我国自然人成年的界限。对于16周岁以上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2条还对“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认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从事行为的人,即使18周岁以上,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民事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1)由国家通过法律确认和赋予,不由民事主体的主观意志决定。法律确认一个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承认他有资格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主体对其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负责的资格。只有具备这种资格的主体实施的民事行为才有效,才能对其不法行为承担责任,否则,实施的民事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3)民事主体独自地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有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独自进行民事活动,并通过民事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民事行为能力依民事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也是法定,同时,对于那些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法律是不保护的,比如刚刚出生的婴儿或婴幼童这些特殊群体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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