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内容主要是指哪些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内容主要是指哪些

一、民事诉讼特别授权内容主要是指哪些?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内容主要是指哪些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二、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因为我们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首先要和律师签订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就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如果是特别授权的话,代理人在诉讼活动中所拥有的权力就相对来说比较大了。但到底选择哪一种授权方法,也得根据当时的民事纠纷再做定夺。

标签: 民事诉讼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usong/susongguanxia/5r5o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