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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对方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对方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对方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一、刑事案件对方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1、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

2、如果已经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如果进入了检察院审查阶段,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但两次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是进入了法院审判阶段,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作无罪判决。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二、常见的直接证据有哪些

1、当事人的陈述。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

5、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够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

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对象的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

三、无证据的举报会受理吗

不受理,没有证据指明,是不可以随意捏造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料。

无证据举报他人不犯法,仅仅靠猜测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而已。但如果捏造就可能构成诬陷,诬陷是要受法律责任追究的,事后被举报人是可以以诬陷罪的罪名起诉举报人的,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料。

在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不足的,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当事人的个人陈述,与案件有关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书证或者物证都是直接证据,证据包括两类,一类是直接证据,另一类是间接证据,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法律效力强,具有单独性,直接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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