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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别人去嫖要承担什么后果

介绍别人去嫖要承担什么后果

介绍别人去嫖要承担什么后果

一、介绍别人去嫖要承担什么后果?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介绍别人嫖娼的处罚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照介绍卖淫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引诱他人卖淫的;

(二)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三)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

(五)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三、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申请法律援助需准备哪些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的身份证明;

2、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经济困难的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四、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开庭后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总之,对于介绍他人嫖娼并且从中收取好处费的这种行为,也是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除非情节严重,比如明知卖淫者患有严重的性病仍然介绍他人去嫖娼,像这种情况涉嫌介绍卖淫罪,此外,卖淫、嫖娼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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