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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状的申请条件

申诉状的申请条件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应当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认为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认为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认为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当事人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也可申请再审。

申诉状的申请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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