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

一般强制执行公证告知书有什么内容

一般强制执行公证告知书有什么内容

一、一般强制执行公证告知书有什么内容

一般强制执行公证告知书有什么内容

兹证明债权人某某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某某与债务人某某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本人面前,签订了《某某还款(物)协议》。

经查,债权人某某与债务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地点)签订了《某某合同》,并经某某公证处公正〔公证书编号(1234)1字2号〕;由于某某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为此,双方签订了上述《某还款(物)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的行为和协议内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明:债务人某某应按上述协议的规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欠款本金10000元、利息1000元,合计110000元偿还给债权人某某。

逾期不付,债权人某某可持本公证书向某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

1、此格式适用于依据经过公正的合同签定的还款(物)协议:

2、物品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交付地点、方式等;

3、债权人或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4、如协议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面前”一句不写;

5、装订公证书时,应将原公证书放在后面。

二、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由合同双方到公证机关进行申请,如果有担保人的话,那么担保人需要一同到公证机构进行办理公证。在进行公证时需要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的相关证明,或者提供具有效力的债权文书。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usong/panjuezhixing/ov93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