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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妨害执行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当事人妨害执行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当事人妨害执行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当事人妨害执行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妨害协助执行的行为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擅自转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存款,或擅自解冻的行为。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人员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行为。

(三)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证明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明或者其他财产的行为。

(四)金融机构对人民法院协助执行手续完备而拒不查询、冻结、扣划的行为;金融机构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以收贷收息或为被执行人隐匿、转移存款的行为;金融机构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向当事人通风报信,致使当事人转移存款,逾期未能追回的。

(五)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行为。

(六)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划拨存款的行为;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证明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明或者其他财产的行这

(七)其他妨碍协助执行的行为。

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个从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的,执行法院对行为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可适用对妨碍执行行为的强制措施。

二、妨害执行的行为怎么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妨害执行的行为可以根据案情依法采取下述强制措施:

(一)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场的被执行人强制其到场的一种特殊的传讯方法。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

(二)罚款: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人,责令其交纳一定现金的措施。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应制作决定书,送达被罚款人。被罚款人对罚款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三)拘留:人民法院对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人,在一定期间内(十五日内)限制行为人人身自由的一种严厉的强制措施。采取拘留措施应作出拘留决定书,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被拘留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四)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执行和妨害执行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罪名的被执行人或其他当事人,人民法院依法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当事人妨害执行行为,是指有义务履行或协助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执行过程中,阻碍或拒绝执行,使执行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从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其行为已经违反法律,会受到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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