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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外地无法出庭如何处理?

被告人在外地无法出庭如何处理?

一、被告人在外地无法出庭如何处理?

被告人在外地无法出庭如何处理?

被告人无法出庭的,要依据无法出庭的原因作出处理,如果是中止诉讼情形的,法院会中止诉讼,如果其他情形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审理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方法,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法院立案后会开庭审理案件,案件的当事人要出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民事诉讼被告不到庭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不到庭一般法院就会按缺席来进行判决;如果对于必须要进行被告出席的必要,那么就会进行两次传唤,如果始终不到庭的知,那么就会进行采取拘传的措施,从而来进行审判。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起诉讼案件里面都是有原告还有被告,在进行出庭的时候双方都必须要按规定的时间出席,如果被告不理会而不出庭的话,那么肯定就要承担案件的所有后果,对于自己来说是很不利的行为,所以,一定要按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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