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 人身侵权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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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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