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 >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什么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可以参考刑、民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由于篇幅有限,如需要详细的解答建议咨询律师。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unhai/huanjingwuran/d5een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