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税务纠纷 >合理避税 >

增值税红字发票怎样开

增值税红字发票怎样开

增值税红字发票怎样开
律师解析:处理1:
若发票未缴销,不需开具红字发票。
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的所有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劳务收入的凭证,然后按实收款项补开发票。
处理2:
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
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
根据收回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管理条例细则》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huiwu/helibishui/w66po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