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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是怎样的

社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是怎样的

一、社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是怎样的?

社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是怎样的

1、现场办理: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2、单位代办: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

二、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及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由医疗机构自愿申请,所属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市里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医疗机构可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并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取得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三、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1、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3、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制定并执行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

(2)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等管理制度;

(3)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费用等有关资料。

4、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并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及专用设备。

四、社保的类型有哪些?

1、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4、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事实上,社保卡的定点医院是由当地社保机构统一指定的,并不是参保人可以随意变更的,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办理定点医院变更的,应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的情况可以先到当地社保中心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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