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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的农民如何申请低保户?

关于农村的农民如何申请低保户?

很多农村地区都有低保户,但是农村地区的低保户很多都是靠很多关系才获得资格的,往往是一些生活条件好的人获得了低保的资格,而一些真正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却没有获得低保资格。那么关于如何申请低保户,内容是怎么样的?

关于农村的农民如何申请低保户?

一、如何申请低保户

可以的,只要达到条件都可以的。

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城市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残疾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结果张榜公布。对无异议的,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有异议的,重新进行核实。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另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居民身份证,按期到委托的银行网点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一般需要15-30天的审查时间,不需要任何费用的收费是违法的,请留意,若有此类情况可向当地政府投诉。

二、每年低保审查什么时候开始办理

1、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具有常住城镇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均可向户籍地社区居(村)委会或镇提出享受低保待遇的申请。

2、由街道办事处或各镇有关干部、社会有关人员成立低保评审小组。低保评审小组负责在15日内审核社区居(村)委会上报的材料、入户核查、索取相关证明材料、审议、公示,上报县民政部门。

3、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⑴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⑵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人有工作单位或已离、退休的,必须提供工作单位或养老保险机构填写的《职工收入调查函》。

⑶下岗、失业人员要提供下岗、失业证及其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⑷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人自谋职业的,要由市场管理部门或居住地的社区居(村)委会开具收入及其它相关证明。

⑸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每年都需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或镇提出申请,并提供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或镇开具的家庭收入及生活情况的证明。

⑹其它如学生在校、职工遗属补助费等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

三、一个家庭可以申请多个低保吗?

低保以家庭为单位,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可申请一个低保,但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四、申请低保的程序是什么?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如何申请低保户?农村地区都是有低保户的,低保就是低于正常生活水平的家庭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补贴待遇,低保是对于一整个家庭来说的,一般一个家庭只可以申请一次,如果得到了低保的补贴之后,生活还是存在明显困难的,那么相关机构应该采取一定的补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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