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其它合同 >担保合同 >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新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新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新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新

立抵押契约人张三(以下简称甲方)李四(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xx面积xx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xxx号平房一栋,设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x万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x分计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xxxx年7月1日起,至xxxx年6月30日止,期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借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张三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李四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qita/danbaohetong/eegj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