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买卖合同 >工业品买卖合同 >

电气设备买卖合同

电气设备买卖合同

电气设备买卖合同

电气设备买卖合同

需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供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器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产品名称

数量

价格

合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2年。

2.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3.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买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在买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五、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maimaihetong/gongyehetong/k8lnvk.html